此篇建言,以搭配背景等方式來從三個角度來嘗試探討漢藏經翻藏所會遇到的困難與可行的解決方式。
在翻譯的過程,最重要的也就是文與義兩者的搭配:字要雅而不華,義要貼切原文;因此末學就嘗試從這兩個角度為主討論漢翻藏的可行性與困難點。
1.義
若比較藏大藏經所有典籍與漢大藏經所有典籍,其強項是不一樣的:藏傳佛教保留印度佛教最後的遺留典籍而不致失傳,吸收許多五世紀至十世紀以後大量通行的經典,尤以續部為其所長;然而,於藏傳教典的研究上,雖然藏族學者所著之釋甚多,光是現觀莊嚴論一書所有的釋論,在格魯一派就高達一百六十四本之數,若統計各派注釋則約略至兩百三十本。
但是,這都是屬於”藏族學者”所著之釋,若探討在同一個課題之下佛所說之經部,則藏族所有的部分遠不及於漢傳大藏經。以現要實行的小乘經典翻譯進程舉例:小乘三藏,可攝於四阿含經,毗奈耶與毗曇三部。其中若舉毗奈耶來看,漢大藏經所包含的毗奈耶共有:彌沙賽部律,摩訶僧祇部,五分律,十誦律,四分律,有部律等六家.遠多於藏大藏經律部所有之有部律。
其主要原因,乃由於漢傳經典之譯者,可上述至公元一世紀之迦葉摩騰,其所出生於公元一世紀甚至早於龍樹的降生;而最晚可下看至宋朝施護譯師時代;前後一千多年中,來自印度與其鄰近國家之譯師學者不斷的到來中國,進行翻譯的事業;此一千多年正是佛教在印度從小乘主導地位直至清真徒進攻印度佛教之間的時候,而且這些譯師們來自的國家與地區都大有差異。因此傳承至漢地的大藏經在見地吸收上無論是時間或地區,幾乎是大量與完整的傳承了印度佛教各種學說所宗經典的脈絡。
而最早翻譯藏傳經典的毗盧遮那譯師,是於公元七世紀始至印度;於其時,印度小乘只剩經部存於主導地位,而大乘佛教兩大行軌的脈絡也幾近發展完成。更進一步來說,這些譯師們的去處,無非是那爛陀學院與迦師彌羅二者,前者為後期大乘佛教的學說匯集處,尤以瑜伽行中觀為宗;後者則為有部學說大本營。
由此可見,漢藏經所有的經典學說數量在時(漢:公元一世紀至十一世紀;藏:公元七世紀以後。)與空(來自印度各地與其鄰近國家的譯師。藏:主要受教於那爛陀與迦師彌羅的譯師。)兩個角度都是佔有優勢地位,因此在經的義理上,漢大藏經擁有更多樣化的資料來源與種種學說。
既是如此,若嘗試將漢藏經翻譯至藏語所會面臨到的問題,其一是當漢藏有所差異時,對藏原主流學說的衝擊;再者,若譯者本身對當下所翻經典之意趣不清楚了解,而已藏主流學說的角度去做判斷,無異是帶著有色的眼鏡去看事物,難以得見事物本身的顏色。此部份的解決方式於後文提出建議。
2.文
在漢文譯本上,約略可分為三個時期:鳩摩羅什之前,鳩摩羅什時代和玄奘時代以後:
最早期經典翻譯的制度仍不完善,主要在於經典原文的正確度以及譯師們翻譯時所使用的文字有所不全;前期譯文較硬,強調直譯;雖易於理解,但在義理的表達上面過度的單調與文字使用方面有缺高雅;若依羅什來看:更根本的問題是譯師本身對見地了解的不夠透徹與對文字的執著(多滯文格義,不與胡本相應)。這也是為什麼羅什一改以往的翻譯方式,而將重點放在意思的表達勝過文字符合原文。
羅什的翻譯可說是在中國佛教史佔有極重要的地位;其一,他大膽的刪改他認為無意義的原文,而翻譯重要的部份;其二,在用詞上也敢不遵死制,而遵循南北朝時期清流們對華美用詞講究而做翻譯。舉個例子來說:若比較法護與羅什的翻譯,法護用:大眾團團坐,努目看世尊。而羅什則云:瞻仰尊顏,目不暫舍。 並且在用詞上去除受中國玄學影響的詞彙,而新創用詞以翻譯,如糾正舊譯之入與持等詞,改為處與性等。可說是翻譯上的改革者。但羅什自己也承認,所翻經典與梵原本的差異,以致不得完美而為憾。
其後之玄奘,恢復重文甚義的古制,但在制度上更加講究;對於梵原本的文與義;譯本的文與義,通順程度,詞彙優雅等個分工合作的去做編排。在譯經之上創造了最大的數量與完善的譯經制度。
然而,若嘗試比較這三期的經典,卻以羅什經典最為通用;其原因不外於文字優美而易讀;義理精要而不缺。但這所帶來的問題,主要有兩個:首者,在自漢翻藏時,到底應當採用哪期的譯本?若依首期,則如羅什所說與梵本多有出入;若依羅什,則因羅什的刪改與用詞有難窺原本之虞;若依玄奘,其所用用詞又不如羅什般受普世承認,這是第一大難題;再者,在翻譯用詞上,各譯師有的重音譯,有的重義譯(如薄伽梵與世尊;一來與斯陀含等)上;就算同在意譯之上,翻譯也多有出入,光是一個四禪前五天,末學就看過十多種不同翻譯用詞。
若比較藏經典譯文,其用詞上樸雅易瞭,在名相定義上譯師間也幾乎沒有出入;與漢藏經相比易讀易翻。
總之,若將可能所面臨到的問題歸類,及是:
1.漢經翻譯者中,時代,地區與程度多有不同;因此同一個課題所有的說法與用詞極多,當這些說法與藏學說有所衝擊,或譯者本身不了解這些說法而已有前提的角度去翻譯,可能會產生不得其義的狀況與危險。
2.漢經翻譯中,若依早期與羅什譯本,則於文字上定有缺失;若依玄奘以後,則翻譯用詞恐不得體;且個譯師間翻譯名相用詞多有出入應當以誰為宗是為至要。
解決提議:
專家小組應當有專攻漢古文的學者以及中國佛教的學者;在此部份,末學竊以為中國佛教學者的聘用上應當以科目為主:比方說將翻譯計畫定標在一個科目的翻譯(例如毗曇),此時專家小組所有之中國佛教學者應當只有毗曇學者;當翻譯計畫改變至其他科目(例如毗奈耶),則應將前期毗曇學者解散而重組毗奈耶學者。此目的乃由於在中國佛教中,對所有的科目之用詞與判教皆有素養的學者極為稀有,若定聘幾位學者,而在不管什麼課題翻譯下皆以其為宗,恐有缺失。
這些學者的工作,應當是在一個課題之下,選定應當採用的譯本,並建立名相詞庫以引導譯者。並在當譯者們要新翻一部經時,在譯者的進度之前像譯者闡釋所將要翻之頁數等的義理與決定名相。如此可避免未來編輯在審稿時對名相無法統一的困擾與對義理的疏失,而當漢義理與藏義理有所出入時,應當以加註來避免衝擊。
簡單來說,配合所準備翻之經典科別來聘請中國佛教專家(而編輯與譯者不變),專家應當負責選定符義符文的譯本與名相;在每一步翻譯行程之前,專家皆與譯者表達清楚義理與名相,務比使譯者清楚明瞭;當譯者譯畢校畢,所需編輯的只有文法與文字的優雅度,於義理與名相上則無有所虞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