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6日 星期四

研究短文(2014-從華嚴經入法界品看佛教在社會結構上的轉變 )

華嚴經的內部整體流程闡述的無非是大乘佛教的境、行、果三者,或者以藏傳佛學用語來說是根、道、果三位;而入法界品可以說是華嚴經中敘述實修過程-行,或者是道的主要篇幅。

入法界品的主要人物就是善財童子,藏譯則是商主之子善財;據說善財童子出生的時候家裡自然湧出了種種的財寶而得名;入法界品主要闡述了善財童子依序追隨了五十三個老師學習最後證得佛果的過程。

善財童子所追隨的老師中,並不是只有出家眾還包括了社會中各個階層的人們:妓女、富者、小孩、外道、甚至還有非人的眾生諸如天神、夜神等等;這一點很明顯的與佛教早期的樣貌有些差異。

最早期的佛教型態、或者說原始佛教,其中承擔傳承者的主人翁大都是男眾比丘,儘管記載上仍然有些許的比丘尼、沙彌沙彌尼,乃至在家的居士男女向佛請是,進而修行而得正果的故事;但大部分的進展過程都是在接觸到佛陀之後剃除鬚髮而步上了出家之路,最後得到解脫。原始佛教記載中主要證果者、經典傳承者、或者更狹義來說能夠真正修行而解脫的人大都拘限在出家眾、尤其是男眾比丘這一塊;其他的僧俗六眾並沒有太大的機會得到證悟或是作為佛教的中流砥柱。

在這樣的狀況之下,佛教容易被判定為避世、離世,遠離社會責任的宗教或學派,畢竟早期原始佛教的比丘生活型態仍然以居於遠離城市的森林中為主,南傳佛教現在仍然保留了森林行者的傳承就是來自原始佛教的習慣。

但當佛教漸漸發展轉為大乘的過程中,佛教的重心可以說不再拘限於叢林與僧團而讓範圍放大到了在家眾的社會之中,一開始最為顯而易見的是在維摩羯經中比丘相的文殊菩薩向在家的維摩羯居士請益;但在這個階段,仍然是以在家中較有身分的對象作為弘傳者。而到了華嚴經中,帶有證量的聖者包括了諸如妓女等一般人眼中的社會低層者,甚至還有非人的眾生,這點與原始佛教的差異性可是極為明顯的:在原始佛教中,非人眾生根本不可能得受皈依戒更何況得到證量?

這一點與密教在印度的傳承中有非常大的相似處,藏密所謂的八十四大成就者大都不是出家眾、而甚至是社會下層人種:帝洛巴是為妓女搗芝麻的工人、薩惹哈是個製箭者(在古印度鐵工屬於下賤工作)等等;乃至到了藏地後許多主要的上師都是在家人的形象;這點與原始佛教也是有非常大的差異。

佛法走入社會並由種種不同型態樣貌的眾生弘揚與證悟是其必然過程,原因在於儘管出世的僧團象徵了佛教最原始的型態。但必須面對現實問題與社會責任問題的在家人在生活之中所面臨到的種種煩惱與苦諦卻正是需要佛法的修行者;相對於居於叢林的出家眾,在家人有更多的機會或者狀況去面臨到種種的情緒來修持;從更進一步的角度來說,大乘佛教中將煩惱轉為道用的修持正是在家人所適合實修的法門。佛法的教法終究目的是為了利益更多的眾生,而眾生中佔大多數的在家眾如果要實修佛法而得到解脫,則必須在阿蘭若處實修以對治煩惱和必須面對社會責任這兩者必然會面臨到互相衝突的違背性;而大乘佛教的法門正是在生活中出現任何的煩惱之時,把它轉化作為修行的對境、甚至成就智慧而得到解脫;這洽是在家者所最適合修行的法門。


入法界品所宣揚的正是這樣的義理:無論是如何的眾生,有怎樣的職業、型態、生活,佛法都能在生活中真正幫助我們得到解脫與成就,而不是只是出家眾的專有品。這也正是大乘佛教中佛的大悲大智大權便的完美展現。

1 則留言: